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為遏止違規擋土牆並維護山坡地公共安全,新北市府修正作業規定,自114年5月19日起,凡未經核准擅自興建之擋土牆,不得再透過技師簽證保留;若逾期未拆除,將連續裁罰,甚至暫停土地2年的開發申請。
新北市88%土地屬山坡地,約404萬人口居住其中,開發需求殷切。市府曾查獲瑞芳一處山坡地,未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送審即違規施工。市府除初判6萬元罰鍰外,又因持續使用連裁5次,共罰87萬元。最終業者為避免再罰,拆除擋土牆並完成植生,目前未再復工。
農業局指出,近年透過衛星影像與空拍機強化稽查,成功查獲多起案件。依規定,山坡地違規最重可罰30萬元,屆期不改正則連續處罰;若導致水土流失,最高可判12年徒刑並併科100萬元罰金。農業局提醒民眾,開發前應依法送審,勿心存僥倖。相關問題可透過新北市水土保持服務團免費諮詢或於農業局官網線上預約。
新北市府農業局長諶錫輝強調,重大違規若經多次裁罰仍未改善,第3次裁罰將暫停土地2年開發申請,展現市府執法決心,呼籲民眾共同守護山坡地安全。
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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